转自:办公室
郑商函〔2022〕54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国庆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9月29日结算时起,白糖、棉花、棉纱、PTA、短纤、花生、菜油、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其中菜粕期货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5%;甲醇、尿素、玻璃、纯碱、苹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0%。
二、2022年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本文为清一色官方代发,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清一色无关。清一色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本文不作为投资理财建议,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文中部分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著作权人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微信/QQ:1074760229)。转载请注明出处:清一色财经

微信扫码打赏
支付宝扫码打赏
